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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欄目: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9.37K

工人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48小時內死亡的,視為工亡,老闆負責。事故自負的合同屬無效合同,但可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工地意外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1、如果員工和單位之間有勞動合同,則員工的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即使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只要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也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其法律依據是工傷保險條列第14條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具體的工傷待遇有一次性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津貼等;

2、如果單位不承認與員工存在勞動關係,而勞動者又沒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則可以按僱傭關係中人身損害賠償的要求向單位索賠;具體的索賠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