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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到期後如何續請假?

欄目: 勞動保障 / 發佈於: / 人氣:2.56W

一、哺乳假到期後如何續請假?

哺乳假到期後如何續請假?

哺乳假到期後可以通過再次的書寫請假條,然後向公司來提出續假的申請。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1、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2、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為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安排每天不少於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設立哺乳室。機場、車站、碼頭、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應當設置母嬰室,並配備相應的設施,為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3、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十七條,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為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哺乳假工資如何發放

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1、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後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給。

2、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3、嬰兒滿週歲後,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4、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症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哺乳期是法人當中所規定的明文的假期,對於女性員工來説的話,完全是可以享受到的,並且孩子如果年齡比較小的話,後續有一些困難還可以再次的進行續假,但是也需要按照公司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請假手續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