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在生活當中,所有勞動者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雖然説收入和工作環境都不一樣,但是不得不説每一種不同的工作崗位都是國家和人民所需要的。有些不瞭解國家高温費政策的人員,會覺得高温費是僅僅針對正式工的。所以小編就特地在下文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保安有沒有高温費?
一、在我國保安有沒有高温費?
可以拿到高温費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温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二、員工在試用期有沒有高温補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防暑降温費屬於生產性的福利待遇。試用期也屬於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暑期在崗工作的職工,都應享有高温補貼。但暑期不在崗工作的人員將不享受該待遇。
勞動監察部門有關人士表示,職工享受的高温補貼待遇,除發放的外,還應高温補貼包括一些“軟條件”,即用人單位採取措施加強工作環境的通風,在工作場地安裝電扇、空調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設施,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飲水、飲料等。
三、不發高温費員工如何維權?
企業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可依法維權: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温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我國制定的高温補貼的發放對象主要是指在夏季從事户外工作,並且工作環境的温度不能降到33℃以下的話,那麼在室內工作也有高温費。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大多數保安所從事的工作都是屬於户外露天的,到了夏季以後,面臨的工作環境肯定也比較惡劣,因此保安也是可以領取的高温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