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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後是否就可以

欄目: 工傷認定 / 發佈於: / 人氣:1.97W
工傷認定後是否就可以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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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完就可以報銷醫療費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之日起30天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的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時間,受到傷害的勞動者及其近親屬,也可以在受到傷害的一年之內申請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認定,社保受理後,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工傷參保職員必須在醫療終結後一年內,由用人單位經辦人辦理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手續。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醫保經辦機構30日工作完成費用審核結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撥款項。但如遇有疑問、大額醫療費用、需調查取證的,費用審核結算則不受30個工作日限制。如後期還需要進行治療,請到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申請後續醫療期。需要説明一點申報工傷醫療費用時申請撥付對象為單位的,工傷保險核銷後的醫療費用是撥付給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