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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繳納時間規定

欄目: 工傷認定 / 發佈於: / 人氣:2.87W

工傷保險繳納時間規定

工傷保險繳納時間規定

工傷保險繳費的一個時間通常都是在員工入職,企業之後才開始的。不過在我們實際的生活應用當中,還跟員工和企業簽訂的協議有着不小的關係,所以説,一般來説的話也有可能是在與單位協議簽訂了之後的幾個月再交的。

而工傷保費的徵收一般要經過參保登記,然後確定繳費的費率,申報繳費,繳費核定是徵繳工傷保險,然後才算完成。而參保的單位也應該按照規定的時間以及程序來申請登記。我國的相關機構對於申請的資料會進行審核,在對於符合登記條件的來予以登記。

在辦理完了登機之後,繳費的單位應該每月都向相關的機構來核定,然後在規定的期限內來繳納工傷的保險費。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單位應該按照我國的相關條例的規定來為工人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首先,第一參保的單位申請辦理登記的手續的時候,應該如實的來填寫登記表,然後一式三份,並且攜帶工商的營業執照或者是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的複印件到規定了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的登記。而辦理工傷保險的登記是認定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的一個首要的標誌。

第二,在單位申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的時候,還應該根據工商的登記以及主要的一個經營生產的業務範圍,再來對照工傷保險行業的風險分類表,再來填寫本單位的一個行業內表。而相關機構對於單位填寫完了的行業類別進行了核准之後再予以辦理和登記。

第三,如果繳費的單位辦理完了登機之後登記的事項發生了變更的話,那麼就應該及時向相關機構申請辦理變更。而這個單位也應該從相關機構辦理完了變更之後,或者是相關機關批准了宣佈變更的事項起的30天之內來填寫變更的登記表。並且一式三份。然後攜帶營業執照以及在有關部門批准了的變更證明和社會保險的經辦機構所規定的一些其他的證件資料。道原來的機構去辦理變更工商保險的登記。

第四,如果説原來繳納工傷保險的單位發生瞭解散,破產,撤銷,合併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情形。需要依法來終止啊在工傷保險登記機構所申請辦理的註銷登記。而繳費的這個單位如果發生了營業執照被註銷或者吊銷,又或者是被批准解散,撤消,終止或者是跨統籌範圍轉出,以及一些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的情形的話,那麼在發生的那一天開始的30天之內來填寫註銷的登記表,並且一式三份。然後攜帶相關的資料與手續,向原來所登記的相關機構來申請註銷登記。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