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上班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傷
在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即無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時,屬於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被撫養人撫養費等,具體金額需根據醫療情況、傷殘情況等進行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上班的過程中需要自己做好一定的認定,但是在事情的處理上會有不少的阻礙,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應對的不同的狀況,但是在有關問題的處置上更多的進行問題的有效解決,不過在賠償上需要自己提交一定的證明材料,從而保障自己的權益不會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