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鄭州市工傷認定在哪?
鄭州市人社局負責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提交相關材料
3、工傷的認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上述材料後,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查取證,在60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
二、哪些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1、申請人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2、單位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3、工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4、勞動合同(複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5、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6、工傷事故報告、證人證言;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鄭州市民在工作崗位上受傷,可以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當然,領取待遇的前提是認定為工傷並且明確工傷等級。鄭州市人社局專門從事工傷認定,市民應該準備好申請表、診斷書及勞動合同等材料,向人社局提交。順利的話,一個月就可以拿到工傷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