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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工傷賠償糾紛走哪些程序

欄目: 工傷賠償 / 發佈於: / 人氣:2.97W
遇到工傷賠償糾紛走哪些程序

一、遇到工傷賠償糾紛走哪些程序

工傷賠償糾紛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再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中體現的費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單位共同支付。一般在遞交審核申請後,60天內下發。社保基金支付工傷待遇審核需要遞交有:工傷及職業病認定書複印件一份;勞動能力鑑定書一份或醫療終結鑑定表一份;醫療發票、住院總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複印件;轉入賬户;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單位支付的工資按月支付,如有傷殘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協商支付。

二、工傷賠償的要求有什麼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係的認定。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患職業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的死亡、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親屬必要的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康復、社會康復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職工(包括農民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直接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賠償所產生的糾紛就是勞動爭議,這類糾紛可以先進行協商。工傷賠償是以工傷等級為基礎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獲得,要按照法定的賠償項目支付賠償款,若是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賠償的費用需要用人單位自行支付,可以給受害者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