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教育問題一直對於很多家長來説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我國法律對於外地户口在本地讀書的情況是管控非常嚴格的,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辦理一定的手續才可以,下面大家就跟本站網站的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外地户口上小學需要哪些證明吧。
外地户口上小學需要哪些證明
所在地暫住證、所在地實際住所居住證明、所在地務工就業證明、全家户口薄、户口所在地鄉鎮開具的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暫住地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借讀證明。不同地區需要的證明有所不同,下面以北京為例介紹:
1、適齡兒童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
1)務工就業證明。
2)就業地點有嚴格要求。
3)自有公司等同於就業證明。
2、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1)居住證明。
2)證明的時間早。
3)對租房也有要求。
3、全家户口簿。
1)是否符合上學時間要求。
孩子在滿6週歲未滿7週歲時上學,提前應該是肯定不行,延遲就必須説明延遲的原因。
2)是否是獨生子女。
如果不是獨生子女,屬於超生的,還要提供社會撫養費繳納證明(被罰過超生的錢沒有?)。
3)相關其他證明。
户口人人都有,審核的時候可能還要身份證,這個應該也不是事。
但可能還需要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這個很關鍵,千萬別弄丟了)。
4、在京暫住證。
1)證明你們生活地點的重要手段。
2)暫住證的辦理時間。
5、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1)這個手續格式最混亂。
2)父母都有在京暫住證,可以沒有這個證明。
隨着法律的改變對於這方面的條件也在逐漸降低。大家只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辦理相關手續大部分的孩子都是可以順利讀書的。若大家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詳情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