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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户口失業證應該怎麼辦理

欄目: 户口 / 發佈於: / 人氣:1.64W
遷户口失業證應該怎麼辦理

一、遷户口失業證應該怎麼辦理

遷移户口了,要辦理失業證的話,就可以到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

到本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失業證》年審只須帶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直接到本街道辦理。《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係轉移介紹信(收回原失業證),再帶1-4項證件到本街道辦理。注意事項:由於《失業證》要上網登記,為確保信息準確,請辦證本人親自辦理。

二、辦理失業證須帶如下資料

1、身份證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證明《計生證》;

4、小一寸相片2張;

5、各類人還需要出具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校證明、退學證明、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職工勞動手冊》、本人檔案、工商部門發給的證明、解除掛靠關係證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

失業證有效期為一年,持失業證的失業人員應於到期前15日內到原發證機構進行延期審驗,未經審驗的失業證視為無效證件。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市民去辦理的失業證是有期限的,一般的失業證在一年內才有效,失業的市民,可以領取之前在職時繳納的失業保險金,這個資金可以保障市民早一段時間內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所需,但是也不能一直領取,最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