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離婚後男方不讓遷户口怎麼辦?
離婚後男方不給遷户口是違法的行為,此時是可以提起訴訟的。關於離婚後户口的問題,一般是男女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好那要另當別論。
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户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並在户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參照上述規定,到警察局申請強制遷移女方的户口。
二、離婚遷户口需要哪些流程?
(一)辦理一站式市區户口遷移的條件
除集體户口工作人員、福利院收養的兒童、監外執行人員以及學生集體户口人員辦理市內
移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外,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可直接在户口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辦理户口遷出、遷入手續:
1、因結婚需將户口遷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2、因住房調整(包括合法購買、饋贈、自建房屋及單位分房的),需將户口遷入房屋所在地的;
3、因投靠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將户口遷入親屬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
4、因離婚、本市房屋變賣、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户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
但户口登記主要項目有差錯及公民身份號碼重號的,必須先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
心(或派出所)核實更正後,方可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一站式户口遷移手續。
(二)辦理一站式市區户口遷移所需證明材料
凡符合條件需辦理一站式市區户口遷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投靠人户口簿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婚遷的需提供《結婚證》;
2、屬住房調整的需提供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3、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4、屬離婚、房屋變賣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別提供離婚證,變賣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關手續證明,以及户主同意遷入證明。
(三)辦理一站式市內户口遷移的具體手續
1、凡符合辦理一站式市區户口遷移條件的居民,只要證明材料齊全,可直接到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辦理户口遷出、遷入手續。全户遷出的,必須將原户口簿交回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
2、户口簿上的户主遷出的,申請人應填寫《變更户主情況登記表》,確定原户口簿新户主並註明新户主與户內其他人員的關係,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將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關係欄上作相應的變更。
3、對屬於本市區農業户口人員市內農遷農的,除按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方可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4、在辦理市內户口遷移時,户主及其直系親屬遷出時,與户主非直系親屬的其他成員應同時遷出。
在我國的公民的身份證明的規定中,一個人的户口是很重要的,在辦理很多事情的時候都需要,而對於離婚夫妻來講,離婚後可能需要將一方的户口遷走,此時需要注意的是,要符合法定的遷移户口的程序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