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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棄嬰登報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13W

收養棄嬰,辦收養手續不需要登報。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手續。如果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需要由公安機關出具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辦理棄嬰收養登記,收養申請人需要提供下列證明及材料:
1、收養人申請書。
2、村委會或居委會(單位)出證。
3、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收養人未患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4、鄉鎮計生部門出具的育齡婦女生育證明。
5、公安機關出證。
6、收養人户口薄、身份證、結婚證。
《民典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如何辦理棄嬰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