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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司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欄目: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3W

婚前一方開的公司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婚後經營公司的收入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公司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