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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股票婚後增值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8W

婚前股票婚後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除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股票婚後增值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