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離婚前怎樣算財產轉移

欄目: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09W

有以下情形的就算是轉移財產:
1、轉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
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5、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前怎樣算財產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