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未辦理備案合法嗎?
1、施工合同未辦理備案不合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2、辦理招標施工合同備案手續時,需要帶着以下材料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佈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報送下列材料: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各項批准文件;
(2)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責令招標人停止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二、施工合同備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複印件。
(二)專業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
6、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的已辦理備案手續的施工總承包合同複印件;
7、建設單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證明原件(勞務分包或已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分包的專業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9、非招標工程,應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複印件(核原件)。
(三)勞務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
6、建築勞務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7、建築勞務作業隊長的任命書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四)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業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監理酬金審核文件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
6、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複印件(核原件)、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原件,監理單位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由於現行法明確規定了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的同時,將招標文件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於其他的施工合同,也需要在工程驗收之後,由建設單位辦理備案手續,故此若是不備案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