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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兩年不同居可以強制離婚嗎

欄目: 同居 / 發佈於: / 人氣:3.11W

夫妻兩年不同居不可以強制離婚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一般會共同生活,但是實踐中很多夫妻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時間長了,可能會造成感情破裂。民法典規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不可以強制離婚,但是一方想離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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