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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一定要公證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3.18W

離婚協議一定要公證嗎?

在協議離婚當中,有的夫妻會將離婚協議書拿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這就讓其他人以為離婚協議是一定要進行公證的,那事實真的如此的?關於離婚協議是否需要公證的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分析。

一、離婚協議一定要公證嗎?

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因為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後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當事人為了保險起見也可以選擇將離婚協議公證。

二、離婚協議公證的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户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離婚協議公證的程序、流程: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根據上文的講解,我們清楚的知道是否進行離婚協議的公證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的,法律上並沒有強制規定必須進行離婚協議公證。進行公證只不是為了能夠加強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聯繫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