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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的婚前房產怎麼繼承?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51W
一般夫妻的婚前房產怎麼繼承?

一、一般夫妻的婚前房產怎麼繼承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協議;沒有協議,有遺囑的按遺囑;既沒有協議,也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房產繼承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自行協商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於有關當事人的自願行為,因此處理後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於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於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於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在協商解決時,應把握以下原則:

(1)自願原則。因為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用。

(2)合法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後,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解決。

3、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婚前房產就是屬於個人的財產在繼承時就要看有沒有遺囑,有遺囑按遺囑處理,如果沒有遺囑就會按法定的繼承順序來分配,同等順位的繼承者所存在的份額是一樣的,這可以由繼承者來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解決,這也是可以獲得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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