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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誰?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7.39K
抑鬱症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誰?

一、抑鬱症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誰?

要看具體情況。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婚生子女尚未成年,需要撫養,如果孩子長期跟隨當事人生活,為其身心健康着想,不宜改變其生活環境,撫養權還是會判給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首先要爭取對方同意將撫養權給己方,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那麼要準備好證據證明自己的經濟實力、生活環境更適合撫養孩子。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八週歲的,那麼要爭取孩子的同意。

女方爭取子女撫養權的方法有:處於哺乳期內的嬰兒,應當為母親一方撫養。女方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已經喪失生育能力的情況,女方證明自己有長期穩定的工作收入,經濟條件較好。或者證明男方有不良惡習的相關證據,如家暴、吸毒等,可能會對子女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的,法院一般會將子女的撫養權判給女方等。

對已滿兩週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孩子的撫養權判決需要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判決,一般法院會考慮孩子的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八週歲的,那麼要爭取孩子的同意,處於哺乳期內的嬰兒,應當為母親一方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