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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精神損害賠償能要多少錢?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39W
重婚精神損害賠償能要多少錢?

一、重婚精神損害賠償能要多少錢?

重婚罪的賠償金額一般是幾百或者幾千元,具體是否需要支付該賠償金、具體支付的賠償數額可以由雙方協商後確定。重婚是指已結婚男女又與他人結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的行為,它是以一種公開化的夫妻形式對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關係的疊加。重婚既是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戰與否定,也是對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戰與否定。

因此,無過錯方因重婚者重婚行為提起離婚損害賠償時,法院依法對其進行救助與支持是必然的,這也是維護弱者合法權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複雜的一面,重婚行為一樣也存在着複雜的情形。

重婚者之所以採取公開化的重婚方式,其原因無外有下列兩種:

1、原配偶(無過錯方)不願意與其離婚,第三者強烈要求組成家庭,有過錯方願意或堅持與第三者組成家庭。

2、原配偶因年紀大沒有子女或沒有兒子,為了傳宗接代,允許甚至幫助過錯方實施重婚行為。

對於上述這兩種重婚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無過錯方提起精神損害賠償之請時,應當區別對待。

二、重婚罪如何取證的?

(一)進行了結婚登記的:結婚登記、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二)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雙方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

但是,如果雙方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起訴重婚行為可獲得精神損害賠償,物質損害賠償,認定重婚罪後,可以去婚姻登記機構取證,若是沒有辦理登記,但是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找朋友的證人證言,重婚罪既可以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訴,也可以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