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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老婆繼承丈夫房產税收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8W

一、老婆繼承丈夫房產税收有嗎

關於老婆繼承丈夫房產税收

應繳納4%的契税和其他手續、工本等費用。于贈與房產,業主可不必交納營業税及個人所得税,而對於房產繼承的遺產税,我國倒是沒有開徵,現階段不需要繳納遺產税。

對於繼承所得的房產,在我國尚未規定遺產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納税費的,但是繼承也要辦理公證手續,需要交納有關公證費用。

具體交納辦法是,持雙方的繼承、贈予公證書,連同、身份證、户口本(暫住證)、夫妻雙方共同出讓等證明,到地税  局直接辦理完税手續。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贈與雙方(包括贈與方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

4、房地產贈與申請審批書;

5、贈與公證書;

6、產權界定卡複印件。

二、繼承遺產是否也要繼承債務?

1、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2、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這裏所説的繼承,既包括法定繼承,也包括了遺囑繼承。

3、法律如此規定,是為了保障債權人不因債務人死亡而喪失債權。但是同時規定了,對債權人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如果債務超過了遺產,繼承人在遺產價值範圍內進行償還後,不再對超出部分的債務負有償還義務。

4、但是在遺產本身價值不高的情形下,繼承人確實可以考慮是否有必要繼承遺產。如果法定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的,必須在對遺產處理以前,向其他繼承人、債權人做出書面的表示。

5、如果被繼承人立有遺囑的,受遺贈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依照法律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因此,一般來説,受遺贈人只要是不表示接受遺贈,即視為是放棄,與債務無涉。

在實踐中,遺產往往是由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人保管,如果希望不承擔債務,保管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並儘快通知其他繼承人和債權人,就遺產和債務的清理達成一致意見,以免日後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實踐中,繼承房產要交税嗎?此時要看是否需要辦理房產的過户,一般在涉及到過户問題上面的時候,才會涉及到交税的問題。當然,具體應該交納多少的税費,則還需要看繼承的房產情況是怎樣的。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沒有立遺囑的話,那麼配偶子女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因此啊,配偶是可以繼承房產的,而繼承房產的時候只需要繳納契税和其他的手續,費用不需要繳納啊,房產繼承的遺產税。但是需要辦理公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