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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年不退彩禮算騙婚嗎?

欄目: 彩禮 / 發佈於: / 人氣:2.51W

結婚一年不退彩禮算騙婚嗎?

一、結婚一年不退彩禮算騙婚嗎?

沒有騙婚一説,但如果男方要求退彩禮,彩禮就應該退還。

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現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對因不同形態的婚姻發生的糾紛規定了不同的處理制度,即無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脅迫婚姻的可撤銷制度、合法婚姻的離婚制度。

基於騙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現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框架內處理,只能通過離婚的途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若被騙人要求返回財產的訴訟請求又如何適用法律。根據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制度: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但騙婚,前兩項已是既成事實,被騙人若不能為“因給付導致自己生活困難”舉證,返還財產的訴訟請求就得不到支持。這顯然有失公允。

總之,在現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框架內對本案的騙婚進行定性時,其定性有悖於常理;處理因騙婚引起的糾紛時,很難適用到最恰當的規定,處理結果也將顯失公平。

彩禮和嫁粧是我國婚姻制度的一個特點,因為我國的傳統文化,人際世俗對於我國的交往交流而言至關重要,所以導致結婚存在互相贈禮的情況,但是如果雙方結婚,沒有登記,男方存在經濟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