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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離婚必須平分財產嗎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1.05W

一、根據規定離婚必須平分財產嗎

根據規定離婚必須平分財產嗎

離婚不是一定要平分財產。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財產的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審判。一般對於夫妻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如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判決離婚後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該在保護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不得損壞財產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原則下進行處理。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3、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5、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6、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財產分配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自行協商分配,一種是法院進行判決分配,法院進行判決分配一般情況下是採取平均的原則,然後再根據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以及是否存在過錯方的原則等來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