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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承包安裝合同應怎麼辦?

欄目: 合同訂立 / 發佈於: / 人氣:4.19K

合同是一個法律的保障,不管是對於乙方還是甲方都是一個權益上的法律保障,而簽署了合同後也會有違約的現象,那麼對於不履行承包安裝合同應怎麼辦?本站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簡單解答一下。

不履行承包安裝合同應怎麼辦?

一、不履行承包安裝合同應怎麼辦?

不履行合同的相關條約也就是違約行為,那麼另一方有權利依照合同條約進行起訴,法院會依法追究其責任。

二、承包安裝承包合同

承包安裝合同

雙方在平等、互利、共贏的基礎上,協商後達成了一致意見,具體如下:簡稱為甲方與乙方。甲方:海門市望京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有活動房(一層、二層)的拆搭安裝任務。

二、乙方必須指派其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及意外保險,每月由甲方代辦交納,在安裝費中結算時扣除,乙方提供真實工作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三、乙方拆房單價為8元/㎡(不包含運輸費),搭設安裝單價為15.5元/㎡(包括御車費用),吊頂單價為5元/㎡,上力按每間16元計算、下力不計算費用(包含在搭設中),不提供吃飯及宿舍,不提供所有安裝、折御工具和交通運輸人員工具,都由乙方自行解決,除以上價格外的項目需由甲方確定後同乙方商量再定單價。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來料負責,做到每個項目來料清點與實際是否相符、專職派人簽收數量和來料質量,如不相符應及時向公司反映情況並拒收。簽收單簽收完畢後統一交給張亮處進行彙總。

五、乙方在施工完畢後立刻同客户方共同驗收質量與數量核對,客户認為無質量問題、數量已無誤,並確認在竣工驗收單簽字或蓋章後交回公司,作為結算依據。

六、所有安裝結算單必須每月結算完畢到財務,隔月發放總量85%,確保質量期無任何質量問題,年底前全部結清。

七、乙方必須每月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課不低於二次,受甲方監督,並配戴安全帽進行工作操作。

八、乙方在搭設完畢後所有剩餘材料必須通知甲方,由甲方派人派車拉回公司倉庫,乙方不得有行私、貪小利形象。

九、乙方在承包期間內如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先墊付,然後在承包款中扣除或通過法律途徑索回,所有工傷辦理程序由甲方代辦爭取,儘量不給乙方造成損失。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總公司一份、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三、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一百二十條 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 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 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綜上所述,凡是違約的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不履行承包安裝合同應怎麼辦的問題,只要合同上有相關的違約規定,必須依照合同上的違約條例進行違約賠償,如果違約方拒絕賠償,另一方有權起訴要求賠償,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