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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級工傷合同到期單位能不續簽嗎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58W

勞動者被鑑定為7級至10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也就是説,7級至10級傷殘的,不管其勞動能力是否恢復,勞動合同期滿即可終止。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傷員工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後已連續與用人單位訂立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上述7級至10級傷殘情況下,即使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員工不同意終止而是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目前司法實踐,全國絕大多數地區都不支持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級工傷合同到期單位能不續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