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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過了4年還可以起訴嗎?

欄目: 物業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1.78W
物業費過了4年還可以起訴嗎?
律師解析:物業費適用一般訴訟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但是如果一直在要求繳納,就屬於時效中斷情形,即使過了4年也可以起訴要求繳納物業費,但是如果一直未主動主張也未行駛訴權,那麼過了三年,該訴權消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