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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之間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嗎?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1.77W

個人之間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嗎?

個人之間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嗎?

二手房交易的購房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具備法律效力。 二手房交易,為了避免風險,購房人可以申請公證,但公證不是必經程序。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聯合發佈的《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中規定,只有下列幾類事項才必須辦理公證:1.繼承房產,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應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3.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合同公證書";4.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在權屬公證的過程中,公證員要審查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材料、房產的合法性、真實性。只有合法的、真實的才能給予公證。公證可以使買賣方放心,提高相互信任,另外,一旦出現糾紛,公證書具備法律效力。

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規定,簽訂合同的各方屬於完全民事行為人,且在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房屋屬於不動產,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產權的變更、轉讓以登記為準。《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個人與個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當然有效,例如二手房買賣時簽訂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買賣是要進行轉移登記的,要把房子登記在買方的名下,避免一房二賣。

所以,在購買二手房之前,首先要確定銷售房屋的信息是不是真實的,防止出現一房二賣的現象,其次,要及時去確認房屋的現狀,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在簽訂協議時,也要針對物業費、水電費等等費用作出詳細的説明。避免出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