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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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關於房屋漏水的規定主要適用《民法典》的侵權
責任編。物權編中關於此項的規定主要是相鄰權的規則,即如果是樓頂鄰居因為排水線路施工等需要利用相鄰權的,而因排水線路等設施的設置不合理造成樓下屋頂漏水的,則損害方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害,恢復原狀。如果是是開發商房屋質量問題,則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使用相鄰不動產避免造成損害】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