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小產權新政策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41W

《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嚴格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意見》明確規定,“對於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於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根據規定,產權屬性不明確的房產無法用作抵押。產權不明確的房產主要包括: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不能提供購房合同、協議的已購公房、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租賃而來的廠房、辦公房等。因為產權屬性不能確定,所以不具備房產抵押貸款的先決條件。

小產權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