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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合夥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4W

房產中介合夥合同的特徵:
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包括合夥人只提供勞務或技藝而不提供資金,但資金、勞務或技藝三者必有其一。
②合夥人必須參加合夥事業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夥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為合夥人。
③合夥人必須有共同的經濟目的,否則不能訂立合夥合同。這是合夥合同與一般以財產關係為內容的合同的顯著區別之一。
④合夥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合夥財產的性質基本上屬於共同共有的性質。合夥財產包括出資和經營期間取得的財產。
《合夥企業法》第十七條 合夥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合夥企業成立日期。
合夥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前,合夥人不得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房產中介合夥合同的特徵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