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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產一方擅自買賣的法律後果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1W
共有房產一方擅自買賣的法律後果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處於待定。如果一方與第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還需要經過房屋其它共有人同意才生效,也不能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共同共有是需要所有人同意,按份共有需要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才能轉讓或者買賣。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