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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再要回去嗎 | 爺爺過户給孫子的房子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8.16K

爺爺過户給孫子的房子,不能再要回去
買賣方式過户住房給孫子,不能主張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憑買賣合同要求受讓方支付購房款。如果是贈與方式過户住房,孫子違反贈與協議約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訴主張要回住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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