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孩子可以與父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尋找其他相關機構的幫助,按照法律規定,我國倡導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選擇權。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父母出現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作為子女應當多跟父母溝通。如果父母對子女的話不予理睬,子女則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反映情況,由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來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為。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對父母干涉婚姻的行為是堅決予以制止的。大竹縣律師 大竹律師 大竹刑事律師 大竹離婚律師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温馨提醒,父母脅迫可以申請撤銷婚姻,但是隻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撤銷婚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