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