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警察會有什麼後果
1、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妨害公務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即毆打執行公務的警察造成嚴重的後果才構成本罪。所渭嚴重後果,是指耽誤了國有安全工作,放縱了
犯罪分子,或者給國家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等。
3、如果毆打的警察不是職務活動,或者其活動不是依法正在進行的職務範圍的活動,則要根據過錯和打人的後果確定承擔的
法律責任。構成輕傷以上的,屬於傷害罪,屬於輕微傷,要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