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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羈押期限是自執行逮捕之日起算的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8.09K
逮捕羈押期限是自執行逮捕之日起算的嗎
逮捕羈押期限是自執行逮捕之日起算的嗎
1、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以月計算,自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個月的對應日止為一個月,沒有對應日的,以該月的最後一日為截止日。
2、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須先後經過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負責),審查起訴(檢察院負責)和審判(法院負責)三個階段,才能終結,由法院判決後送達相關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