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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逮捕算羈押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45W

拘留、逮捕不等於羈押,但羈押期限包括拘留期限和逮捕期限。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條件下,對需要進行偵查的人犯採取的一種緊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機關才能行使拘留。
羈押則是在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或者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且實施逮捕以後把人犯羈押起來;執行逮捕的機關,即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後實施羈押。
逮捕屬於在刑事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而非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逮捕的權限劃分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拘留和逮捕算羈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