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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起訴和免於刑事處罰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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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起訴和免於刑事處罰有什麼不同
不予起訴和免於刑事處罰有什麼不同

1、性質不同:免予刑事處罰是針對的對象是已經構成犯罪,但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人;不起訴的對象則包括不構成犯罪、指控犯罪證據不足或存疑、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

2、作出機關不同:免予刑事處罰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訴決定則由檢察院作出。

總結來説不予起訴和免予起訴的區別在於:不起訴是在犯罪嫌疑人沒有構成犯罪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規定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

免予起訴是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在應負刑事責任的前提下,只是由於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可以免除刑罰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