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自然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很多人都覺得夫妻共同財產自己要佔多一點,就想要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出去,離婚後再拿回到自己的賬户裏面。那麼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轉移嗎?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妻子轉移共同財產需要什麼程序呢??
夫妻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義務: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
利益。為此,《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內容包括:
處理權平等:
因
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
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