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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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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合同的效力
混同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混同是一種事實,無須有任何意思表示即發生合同之債消滅的效果。


混同是債的消滅的獨立原因。混同導致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合同之債絕對消滅。主債及從債均不復存在。《合同法》第106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此規定會使人產生誤解,以為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時候不混同。實際上是指當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又涉及第三人利益時,對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自應給予保護,即不因混同而影響第三人的債權等權利。同時也應認識到:當事人不因混同而喪失對第三人的債權等權利。


關於夫妻債權債務混同的相關規定是什麼這個問題,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夫妻債權債務混同,跟普通的混同是一樣的。在這裏給大家介紹了一下混同的法律概念以及混同事在消滅的一種獨立方面的原因。具體的也可以諮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