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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衞過當和故意傷害罪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64W
防衞過當和故意傷害罪
請問故意傷害罪的防衞過當和故意傷害罪有什麼區別?
你好,故意傷害罪的防衞過當和故意傷害罪的區別是: 主觀惡意程度不同兩者的差別主要是主觀意識上的。從拘役開始,防衞過當的主觀意思是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進行防範和阻止。故意傷害及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則要重的多。防衞過當本身不是罪名,侵害對方健康權為目的的故意侵權行為,一般會定為“過失致人重傷(死亡)罪”,且應當從輕處罰,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是防衞的措施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因防衞過當造成相對人重傷或死亡;而故意傷害是以傷害對方身體,對過當造成的傷害後果是過失,嚴重的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根據後果嚴重性,量刑範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