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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滿四十年後怎麼樣辦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7.18K
公寓滿四十年後怎麼樣辦
公寓滿四十年後怎麼樣辦
公寓產權40年是指房產的土地使用權為40年,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
第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