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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產假規定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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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產假規定188天
山東省產假工資是如何規定的?產假放多少天?
勞動保障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分為產前假、產後假兩部分。即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產前假一般不得放到產後使用。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併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這意味着,90天的產假不能“一刀切”。此外,“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男女雙方系初婚,男方在25週歲以上、女方在23週歲以上結婚為晚婚,增加婚假12天;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者實行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婦增加產假30天,丈夫休護理假15天。 產假期間公司不能扣發基本工資,意味着獎金可以不給。若是產假期間,因沒有實際工作,獎金是可以不發的。 以上就是關於山東省產假工資的具體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