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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應由哪一方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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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應由哪一方撫養
離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怎麼判決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