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跟骨骨折傷殘等級標準是怎樣的?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什麼?
第一、雖然勞動者系臨時工,並與公司簽訂了《臨時工協議書》,但依據勞動
法規定,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實質上已消失,勞動者應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待遇,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 第二、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職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發生人身傷害符合工傷的情形,應當享有要求單位給予工傷待遇的權利。 第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勞動保險、也沒有及時為其申報工傷,故本來可以由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者的工傷待遇就應當由用人單位自身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