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你好問一下監護人受到了侵害如何辦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3W
你好問一下監護人受到了侵害如何辦
你好問一下監護人受到了侵害如何辦
當來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遭致不法侵害時,監護人有權也有責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損害賠償的請求權。未成年人獲得損害賠償,應遵循下列原則:
1、財產損失全部賠償原則。根據這一原則,加害行為人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這裏所説的損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實際損失,包括財產的直接減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
2、對未成年人的人身損害只賠償由此而形成的財產損失的原則。人身損害是一種非財產損害,這些損害有時會造成財產的直接損失,有時則只造成純精神損害。加害行為人應賠償未成年人人身損害所引起的全部財產損失,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治療期間的交通費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誤工費用等;凡致未成年人殘廢的,除賠償上述費用外,還應賠償監護人因照顧而誤工所減少的收入、繼續治療費用以及殘廢生活補助費;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除賠償死亡前因醫療或者搶救所花的醫藥治療費用外,還應賠償死亡所花的喪葬費及一定數額的撫卹費用。
3、對造成未成年人精神損害的,實行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並用的原則,對侵害未成年人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監護人除有權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外,還可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