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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應當怎麼賠償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8.06K
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應當怎麼賠償
簽署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應當怎麼賠償
1、一般來説,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賠償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2、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