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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方不肯支付孩子生活費起訴到法院會支持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96W
離婚後對方不肯支付孩子生活費起訴到法院會支持嗎
離婚後對方不肯支付孩子生活費起訴到法院會支持嗎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着違反法律,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3、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4、開庭審理;
5、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6、如果您準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諮詢。
7、《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