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執行法院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行完畢。
2、由法院採取強制措施,保證債權人追償債務的實現,此類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行動指導
1、債務人惡意躲避債務,不退還相應費用,是違反民法典的行為,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是屬於民事糾紛,協商不成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2、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寫好起訴書,通過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